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塑料袋以其轻质、防水、成本低等独特优势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清晨菜市场的绿色蔬菜到街头的早餐摊;从外卖餐盒的包装到超市商品的包装,塑料制品以其不可替代的便利性成为现代消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遍布城市的早餐店和大排档中,一种被称为“塑料袋装碗”的操作方式已成为行业惯例。为了提高效率、节省清洁成本,一些商家一般将薄塑料袋直接放入碗内,盛放刚煮好的豆腐、热粥、刚炸好的油条等高温高油食品。这种方法看似考虑到了卫生和方便,却无意中埋下了健康隐患。隐藏的担忧和去一些小吃摊店员很快选了一个薄薄的塑料袋,放进碗里,然后倒入热豆腐,小米粥,或者高油锅面汤。这种被称为“碗里套塑料袋”的方法,因其大大简化了餐桌清洁流程、降低了运营成本而受到商家的青睐。它也被一些消费者采用,因为它“似乎”可以排除碗壁上的污渍。市场上的塑料袋种类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都适合直接与食品,特别是高温、高脂肪的食品相联。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食品容器通常由聚乙烯(PE)或聚丙烯(PP)制成,在常温下使用相对安全。路边常用的塑料袋大多由低密度聚乙烯制成,价格非常便宜。几百个一捆才几块钱。虽然它们无毒无味,但不耐高温。由于成本考虑目前,一些餐饮企业经常使用来历不明的低价塑料。它们可以由回收的塑料废物加工而成,含有增塑剂、稳定剂和着色剂等多种化学物质。不合格的塑料袋与高温或高脂肪食品接触时,其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如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重金属铅、镉等会加速在食品中释放。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邻苯二甲酸盐列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长期使用会扰乱人体内分泌系统,影响生殖系统的发育。重金属在人体内蓄积可导致慢性中毒,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肾脏健康。 2024年4月,河北省衡水市武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问卷调查发现,80%以上的人使用“套着塑料袋的碗”来盛放食物,但只有不到30%的人意识到这可能会带来健康风险。认知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导致这一隐患在公众的无知中不断蔓延,强化了日常饮食习惯中本可避免的健康威胁。履职共管 2024年4月,武义县检察院接到“公益公益”志愿者举报的案件线索,称商家在早餐店就餐时使用“碗盖塑料袋”处理热豆腐脑,可能危害健康。为证明“碗上塑料袋”的损坏情况,该县早餐县负责人对半面店进行走访调查,随机抽取了6家供货店使用的“碗盖塑料袋”送河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结果表明,抽检产品迁移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化。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转移,其中两家使用的塑料袋转移值合计超过国家控制标准值。 “我认为检察院启动公益审判是有必要的,因为我丈夫是市立医院的一线医生,他说尽量少用塑料袋盛高温、油腻的食物,不合格的塑料袋遇热就会释放出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人事监察员彭小燕在听证会上表示。参加公开听证会的“公共服务”志愿者根据公众的反馈,向参加者报告评估报告的结论。以及当地的经验和做法,并就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听证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传递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武义县检察院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将检察建议予以公示并转达负有监督职责的行政机关。从安排专项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建议行政机关纠正餐饮行业“塑料袋装碗”使用无序现象,并以此为契机,鼓励和加强对商户使用塑料袋的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法律原则与前景 尽管“碗里塑料袋”公司ident虽小,其背后涉及的法律责任和制度完善问题却不容小觑。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是保证管理有效性的法律依据。从责任法人角度看,餐饮经营者作为食品的直接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餐饮经营者必须秉承守法经营理念,积极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条规定,严格采购、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真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合法权益。塑料袋生产者、销售者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积极生产、销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用合规经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d 公共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农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法定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等法律责任。通过常态化监管、精准执法,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推动“碗盖塑料袋”使用标准化,不仅需要商家主动承担责任,平衡运营成本和食品安全,不能一味追求便捷;引导消费者提高科学认识,认识以下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价值,摒弃对“塑料袋盖碗”的认知偏见,统一行动,同意使用。以太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单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