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因素降低,释放更多保险资金投资股市
发布时间:2025-12-09 09:52
为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提高实体经济投放质量和效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公司业务相关风险因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降低了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素。其中,保险公司持有三年以上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和中证红利低波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系数由0.3下降至0.27;保险公司持有科创板普通股两年以上的风险系数由0.4下降至0.36。在计算持仓时间方面,《通知》明确,持仓时间前者根据前6年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确定,后者的持有时间根据前4年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确定。某寿险公司首席美工表示,风险因素是衡量投资资产风险水平的主要参数,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影响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换句话说,风险系数越高,意味着该投资被认为风险更大,保险公司必须拨出更多的资本来应对潜在的损失,从而增加持有更多的资本;反之,风险系数越低,意味着资本覆盖率降低,可以提高资本利用效率。 “降低相关股票的风险因素,将直接降低保险公司股权资产的风险覆盖率,释放更多资金投资该股票市场。结合此前提高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比例上限的政策背景,保险公司有望加大对高成长板块的配置,有利于培养和壮大耐心资本,支持技术创新。”前述人身保险公司首席艺人接受审查。对于办理时间规定,该负责人向金融监管相关卡格州监管解释,季度末收购保险公司上市普通股股票是按照前四年、先出原则和加权平均法计算过去四年的时间(如果使用时间持有平均法计算过去四年的4年(如果持有时间平均法计算4年,如果持有时间4年,计算4年,which按4年计算,year)。如果持有时间超过两年,适用的风险系数为0.36。保险出口保险公司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境外投资保险业务的风险因素其中,保险公司出口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境外投资保险业务保费风险系数由0.467下降至0.42,准备金风险系数由0.605下降至0.545。 “这将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国家金融管理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持股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偿付能力评估,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各类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记者朱艳霞) (编辑:马鑫)